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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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德鲁·卡内基(Andrew Carnegie,1835年11月25日-1919年8月11日),20世纪初的世界钢铁大王。1901年,他以4.8亿美元的价格卖掉了卡内基钢铁公司,他自己获得了其中的2.26亿美元,大概相当于今天的400亿美元。

卡内基在1889年发表了一篇名叫《财富》的文章。后来这篇文章的标题被改成了《财富的福音》。这是历史上最著名的文章之一。在文章里,卡内基提出了一个财富使用方案。

他说,巨富处理自己手上的巨大财富,有三种方式:把它留给后代;去世之后捐赠给公益事业;巨富本人在有生之年妥善处理。

他反对前两种方式。首先,他认为,留给后代巨额财富,其实是留给他们负担。你可以留给家人适当的收入来源,尤其是妻子和女儿。但对男性后代,应该教给他们谋生的技能和高尚的情操。用他的话说,留下遗产,是一种“错误的爱”,“将全能的美元留给儿子如同留下祸根”。

其次,死后捐钱,在卡内基看来也不合适。这种情况下,虽然捐赠者想要做点好事,想造福公众,但由于他已不在人世,他的愿望和想达成的目标,往往就很难实现。除了缺乏监督之外,用卡内基的话说,还有一个原因,“花钱和赚钱一样需要高超的才能”。

正因为如此,和很多巨富不同,卡内基主张国家应该征收巨额遗产税。遗产税是国家去拿走本来属于社会的那部分财富。

卡内基认为,只有第三种方式才是合理的,巨富们要在活着的时候,就把自己的财富用在对社会最有益的事业上。

他的原话是:“这是富人不可推卸的责任:为社会树立一种简朴的、不事张扬的人生样板,适当地满足家人合理的生活需求。完成这些之后,应该把所有的剩余收入简单地看成是社会委托自己管理的信托基金,当仁不让地承担起管理职责,依据自己的判断将钱财用于对社会最有益的事业。”

卡内基在《财富的福音》中的一句话,今天仍然在被反复引用: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!

哪些事业是对社会最有益的呢?卡内基详细列明了他认为的,财富可以最有效使用的公益领域,包括:大学、图书馆、医院和医学研究、公园、音乐厅、游泳池、教堂等。所以,那些选择了捐赠,但随意捐赠的巨富,也会受到卡内基的谴责。他说,与其让这些人花钱施舍,鼓励不应该鼓励的东西,比如懒惰和不工作,还不如把这些富人扔到大海里。

9 条评论

  1. 是啊,虽然我没钱,但是想到如果我有特别多的钱,却马上就要死了,这感觉真的很难受,后悔,不甘。

    • 钱能提供的幸福感受是边际效益递减的。打个比方,你饿了的时候,吃第一个包子的时候幸福感是最强的,吃第二个包子的时候幸福感就没有第一个强了。假设你吃完第三个包子饱了,你还会想吃第四个第五个吗??

      • 对啊,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求后,人还会有更高层面的需求想要被满足。能做到小富即安的人不多,虽然小富即安这个词带贬义,可我觉得这样的人是最幸福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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